办理条件:
具有滨湖区户籍的常住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或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2倍以内的低收入家庭,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临时生活救助:
①因重病、大病(指符合慈善医疗救助所规定的“十二种病种”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所规定的“五种门诊特殊病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②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
③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应予以救助的对象。
办理程序:
按照居民申请、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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