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三无”供养办理
高龄、贫困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办理
(1)申请条件:具有滨湖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区范围内,自愿要求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高龄、贫困老人可以享受补贴。
高龄老人为:年满80周岁、需要生活照料的孤寡老人。
贫困老人为:年满60周岁、需要生活照料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人,或年满60周岁、需要生活照料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倍以上、2倍以下的低收入户中的老人。
(2)申办程序:按照居民申请、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3)补贴标准:年满80周岁的需要生活照料的孤寡老人,介助(半护理)200元/月,介护(全护理)300元/月;
年满60周岁的低收入户中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介助(半护理)300元/月,介护(全护理)400元/月;
年满60周岁的低保家庭中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介助(半护理)500元/月,介护(全护理)600元/月。
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办理
(1)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对具有滨湖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区范围内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政府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享受补贴的条件、标准如下:
①年满60周岁、在市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低保、低收入户(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上,1.5倍以下)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每户每月补贴360元;
②年满60周岁、在市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每户每月补贴360元;
③年满80周岁、在市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老年人,每户每月补贴360元;
④年满7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聋哑人除外)老年人,每户每月补贴200元;
⑤年满70周岁,低保、低收入户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每户每月补贴200元。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补贴对象如同时符合《无锡市市区高龄贫困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办法》的条件,由其选择服务方式并获得相应补贴。
(2)申办程序:按照居民申请、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尊老金办理
(1)文件依据:锡滨政办发[2009]77号《滨湖区尊老金发放和管理办法》及锡滨政发[2011]28号《关于调整我区尊老金发放范围和标准的通知》。
(2)发放标准:滨湖区80至89周岁老人享受每人每月6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20元(分别较省、市标准提高20%);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800元。
(3)申领程序:符合条件的老人或家属带好老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区办理事(各社区都有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身份证放上读卡即可,民政信息网上就会有所显示)。
(4)发放时间:尊老金按月发放,即:一月份的尊老金二月份发放,二月份的尊老金三月份发放,依此类推。
安康通居家援助信息服务办理
(1)安康通居家援助信息服务:是指借助网络通讯以及信息服务技术,依托社区服务功能和资源,为全区特定老年人家庭免费安装紧急呼叫居家助老装置,为广大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居家生活、医疗保障、日常照料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服务。
(2)文件依据:锡滨政发[2009]53号《关于为特定老年对象购买安康通居家援助服务的意见(暂行)》。
(3)服务对象:
①年满60周岁的未入住养老机构的“五保”、“三无”老年人家庭;
②年满60周岁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五、六十年代的村书记、主任、生产队长;
③年满60周岁的重点优抚对象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中纯老年人家庭和国家供养的一、三级残疾军人家庭;
④年满60周岁的重度残疾或部分失能的纯老年人家庭;
⑤年满70周岁的低保、低收入户(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上、1.5倍以下)线老年人家庭;
⑥年满70周岁的独居老年人家庭;
⑦年满80周岁的纯老年人家庭;
⑧年满85周岁、享受尊老金的纯老年人家庭;
⑨滨湖区区老干部局管理服务的离休干部。
(4)经费渠道:每人(户)每年240元。
(5)审批程序:老年人或家属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无锡市滨湖区居家援助服务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居(村)委会对申请人的经济条件、健康状况、身份类别等进行调查评估,对符合条件的老人,报街道审核;街道将通过的材料报区民政局审批。对通过审批的老人,从呼叫设备安装入户当月起享受服务。
购买居家照料服务办理
(1)文件依据:锡滨政办发[2012]53号《关于为特定老年人购买居家照料服务的实施办法》。
(2)享受对象: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区范围内,己经纳入滨湖区居家援助信息服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定老年人家庭:
①90周岁以上的困难老年人家庭;
②80周岁以上的独居老人和85周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家庭(子女不在本市区居住);
③7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家庭;
④患一、二级重度残疾的纯老年人家庭;
⑤重点优抚对象中的纯老年人家庭和国家供养的一、三级残疾军人老年人家庭;
⑥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纯老年人家庭。
(3)服务内容及方式:①上门服务:主要提供家庭保洁、水电维修、物品代购、探访陪聊、就医陪送等;②进站服务:主要提供推拿按摩、针灸拔罐、刮痧调理、足疗修脚、保健理疗、理发修面等。服务方式,委托相关专业为老服务公司(签约服务商)提供服务。
(4)购买标准:符合条件的特定老年对象每户每月享受价值100元的居家照料服务券。
(5)实施程序:符合条件老人,由本人或子女作为代理人到所在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填写《无锡市滨湖区政府购买居家照料服务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应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同时交验原件),一寸近期照片2张。
购买“安康关爱”意外伤害保险办理
(1)文件依据:锡滨政办发[2013]19号《关于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2)购买对象:
①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区范围内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②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区范围内60周岁及以上的“失独”老人;
③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区范围内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
④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区范围内60周岁及以上的“三无”对象;
⑤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区范围内60周岁及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
⑥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区范围内60周岁及以上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3)购买标准及资金来源:政府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一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费为40元。
(4)保险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险报案电话:0510—82601851或0510—82622751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1)文件依据:锡老龄办[2008]8号《关于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的通知》。
(2)办理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优待证》;户口在外地及外籍的老年人,在无锡定居一年以上,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暂住证)或《居留证》也可以办理《优待证》。
(3)办理程序:个人申请、社区(村)受理、街道(镇)审核、区复核后到省老龄委办公室指定的制证单位统一制作。
(4)遗失补办:老年人首次办理《优待证》免费,因遗失要求补办的,应登报声明,凭登报声明收据按原渠道、原程序、在原地点办理。因污损要求更换的,凭原《优待证》按原渠道、原程序、在原地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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