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办理

如何申请区级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
(1)申请条件:对本区户籍居民参加市社会医疗保险,且患有12种慢性病(重症)、门诊特殊病种或住院个人支付医疗费较大的困难家庭。
(2)人员认定:①最低生活保障对象;②城镇“三无”对象;③孤儿;④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1.5倍以内的特困家庭;⑤提出申请之月前6个月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总额超过其家庭收入总和,且个人支付总额超出5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申办程序:按照居民申请、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4)申办时间:不定期受理。
(5)救助标准:①对城镇“三无”对象、孤儿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给予全额救助;②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家庭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以30000元为基数,其个人支付金额在30000元(含)以内给予40%的救助;个人支付金额超出30000元的部分给予50%的救助;③对住院医疗费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个人支付金额以50000元为基数,其个人支付金额在50000元(含)以内不给予救助;个人支付金额超出50000元的部分给予50%的救助。

阅读926

苏ICP备13057856号-1